江苏公布农村学生个别招生和省级重点大学农村学生特殊招生计划实施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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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入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的通知》(教育[2023]3号)的要求,我省最近确定了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的有关事项。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2023年重点高校农村招生规划将分为三类:一类是农村贫困地区目标入学专项计划(即国家专项计划),安排5万人入学计划,由中央部门大学和以地方“211工程”大学为主的一批招生高校承担,实施区域为832个贫困县和重点大学入学比例较低的河南省、甘肃省等10个省,入学范围与省无关;第二类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大学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考试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低于学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第三类是地方重点大学招收农村学生的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由各省(区)市(地方重点大学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不低于有关大学院系招生规模的3%,实施区域、报名条件和录取方式由各省(区)市)决定。经与省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我省2023大学专项规划实施区域为获得省财政奖励的22个县(市、区)和涉及黄桥、毛泽东革命旧区的14个县(市、区)丰县、遂宁县、徐州市贾汪区、新华市、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连水县、县、滨海县、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滨县、东海县、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句市宿城区、宿豫区、泰兴市姜堰区、泰山市高港区、泰山市海陵区、泰山市如容区、泰山市镇江市镇江Dantong区、镇江市Luzhou区、金坛市、丽阳市、南京市丽水区。我省2023年省级专项规划实施区域为22个省级财政奖励补贴县(市、区),具体清单如下:丰县、遂宁县、徐州市贾汪区、新华市、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连水县、县、滨海县、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滨县、东海县、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市宿城区、宿镇市宿豫区。第二,大学特殊课程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方法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申请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地应当是在农村省份实施的,本人连续3年以上在当地户口和当地高中3年以上的学生和实际学习,符合统一高考的注册条件。候选人的评估和招生管理将参照独立招生办法进行,候选人可登录招生机构网站,查看高校招生概况。具体时间表为4月15日至5月5日,考生将在“阳光大学招生”平台上完成申请。截至5月30日,省级教育考试院已完成考生户口、学历资格审查和公示,相关院校已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在6月3日之前,有关院校将确定并公布参加考试的候选人名单。大学的考试,考生名单等,在大学入学考试后,大学入学考试发表前被进行。省级重点大学农村招生专项项目的申请条件和录取方式将于近期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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