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及调整完善相关举措解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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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实行“3+1+2”模式,其中新高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2020年浙江将采用等级赋分制,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在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中进行。
浙江政策调整完善措施有哪些
浙江省明确强调:“1+1+2”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学校要统筹规划,各高中要强化组织领导、公开遴选学生档案。按照“1+1+2”原则,采取“1+1+2”的考试方式和考试方式。
高校要结合办学特色、专业特点,注重学校办学定位,合理搭配招生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生源范围进行全面整合,对部分有特殊要求的院校进行调整和完善。扩大批次设置,规范考试科目安排,加大自主权,确保录取公平公正。
积极探索建立“1+1+2”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工作新模式。探索运用“1+1+2”学科评价机制,全面构建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匹配的“1+1+2”的招生考试体系;推进高水平艺术团、高校联合培养的改革试点、高等学校综合评价工作等。积极推进各地综合评价制度创新,探索高校“6+2”的招生考试招生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制定相应政策。
浙江方案
2015年起,取消三类选考科目,取消全部20种组合报名办法。2019年,不再使用二类形式报考高职本科批文理科志愿,改为填报文史类、理工类两档或文科专科一批志愿的方式,所有本科专业均合并为普通类专业类别,逐步取消单独招生类型。
2018年起,省级招生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重点扶持落实“3+1+2”模式,新增4个省内农村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及跨省转市志愿。2017年,适当减少文化课加试科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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