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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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校今年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规约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水平招生。
第三条学校全称: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层次:专科
运营类型: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合隆镇谭家屯村委会(合隆经济开发区)(省级)长隆大街2015-1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四条学费征收标准
专业:
1.早期教育专业:每生4000元
2.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每学年4000元
3.小学教育专业:每年级4000元
4.音乐教育专业:每生4000元
5.美术教育专业:每生4000元
6.特殊教育专业:每生4000元
7.农村电子商务专业:每生年级4300元
8.党务工作专业:每生年级4000元
9.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每生学年4300元
10.体育教育专业:未定
11.青少年工作与管理专业:未定
12.学前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未定
13.市场营销专业:每生年级4300元
14.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每生年级4300元
15.冰雪运动与管理专业:未定
16.健康管理专业:每生学年4300元
17.心理咨询专业:每生学年4300元
18.语言听觉康复技术专业:未定
19.医学营养学科:未定
20.现代流行音乐专业:每生年级5900元
21.书画艺术专业:每生年级5100元
22.动漫设计专业:每生年级5100元
23.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未定
第三章学历证书的发放
第五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育教学内容,成绩合格,在学校规定年限内,符合毕业条件,专业毕业生由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授予国家规定的专业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授予国家规定的专业(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第六条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励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价、勤勉助学金、“绿色渠道”等内容。本校设立校内助学金(校长助学金、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三等助学金)、孤儿学费住宿费减免、劳动者就业支持等相关资助项目。
第七条大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境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采用说明
第8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不限各专业外语语言统一考试。
第9条批准的男女学生招生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批准的身体和健康状况要求执行由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发放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11条录用规则
一、普通专科类专业录取原则
1.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通知》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优先录取。
2.档案投入比例:按顺序志愿投入档案的批次、学校查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递文件的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果对产源省投入比例有特别规定,按产源省投入比例要求执行。
3.高校志愿录取: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足的,按未填报专业计划补充录取第二志愿,据此类推:投档平行的省(市),优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生产来源不足的,按照未填报的专业计划补充录取后投入档案的考生。
4.专业志愿录取:对合格考生,采用“专业清”原则。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意的,按该第二志愿录取,仍不满意按该第三志愿录取的,以此类推。
(2、考生所有专业志愿不满意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档案投入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将其送交未填写的专业进行档案送检: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者服从调剂但档案投入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进行文件退回处理:
(3、升级考生的升级分数同时按照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的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对受到政策性加分或扣分的考生,按照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关的规定投递。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报考本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取得所在省专业考试合格证。
2.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考试院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的60%+专业课成绩的10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
3.在综合成绩的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4.如果新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单科顺序和分数高的顺序,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综合的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12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sfgz.com
通讯地址: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隆大街2015-1号
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单位
邮政编码:130216
联系方式:400043585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本章程由学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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