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学院怎么样太原学院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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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原学院怎么样
位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太原古称晋阳,面朝“龙城”、汾河,三面环山,一座是拥有2500多年建城历史古都,是我国北方著名的军事、文化要冲,是世界著名的晋商城市、中国最重要的能源、重工业基地之一。“太原学院”的前身是1984年创办的“太原大学”,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全日制综合类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9月废除了太原大学外语师范学院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院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领导,太原市人民政府管理、教育工作受山西省教育厅领导。
目前13个系,2个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部、公共体育教学部)、2个教学中心(公共实验中心、工程训练中心),1个继续教育学院学院本科专业37个,专业招生专业22个,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涵盖教育学等多学科门类。
学院注重加强对外交流,办学合作越来越多样化。与美国科罗拉多州立大学、加拿大菲萨溪谷大学、台湾义守大学、泰国西那瓦大学等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在培养学生、师资交流、学术研究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二、太原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名录排名学校名字专业名字等级入选年1太原学院物流工程省级20202太原学院酒店管理省级2020三、2022年太原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为保证高考顺利实施,规范学生,提高学生质量,实施“阳光工程”,结合实际学校,是一项特别规约。
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太原学院普通本科及专科学校的招生工作。
第2条太原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正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评选”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三条全称:太原学院
第4条学校代码:11242。
第五条学校性格:公立
第六条普通高中。
第七条学校水平:本科
第八条学校运营形态:全日制
第9条合格通知书发付人:院长:郭丕斌
第十条设立学校:
汾东校区太原市唐槐产业园区汾东大街7号
邮政编码是030032
滨河校区太原市南内环街南二巷6号
邮政编码是030012
府东校区太原市杏花岭街2号
邮政编码是030001
第三章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此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及就业工作处是开展学校组织及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本科及专科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招生工作受到纪检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实施“省教育厅”批准招生计划总数,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情况、学校发展思路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第五章采用
第15条太原学院考生对身体检查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发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身体检查业务指导意见》进行。
第十六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实施加分优惠政策,同意并实施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配分分配的政策规定。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学生的情况确定提交文件的比例。
第18条考生以投递成绩为标准成绩。
实施并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决定考生的录取学科。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选拔,第一志愿不足的情况下,接受非第一志愿者。
(1、文学历史类、理工科专业的录取原则: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不包括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的录取;同率的情况下,按科目按上位顺序选拔。考生单科成绩排名依次为文科、文科、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科:数学、语文、理科综合。不符合专业配置的,转为拟入学学科,不服从的,退学。
(2、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考试科目的规定和投递原则,按照当年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实施。
第19条翻译学科要求报考对象的语言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教学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言考生建议谨慎志愿。
第二十条艺术学科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学生所在省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线。美术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从文化科目成绩高者,如果文化科目成绩相同,从专业成绩高者,选拔。音乐系专业者(音乐演出编舞师专业),从专业别成绩高的人,同样专业的情况从文化科目别成绩高的人选拔。
第二十一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收普通类专业,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进行符合专业要求的选拔。
第二十二条专项选考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从文化课成绩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三条合格结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的规定及时公布。考生可以访问学校网站查询。
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入学
第二十五条新生注册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考核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办理学籍登记。经审核,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文件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检。在复检中发现学生有虚假或私情等情况的,视为复检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6条学校各专业学费,严格按照山西省发改委、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晋发改收费【2018】293号文件标准。
第二十七条为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国家政策,学校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同时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选一次。此外,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申请学生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学校设有特困人员补助和突发困难补助,补助特困人员和突发困难学生;对于家庭经济极为困难的学生,学院设有绿色通道,可由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减免学费。
第七章资格授予
第二十八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好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成绩合格,德智体美劳各方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太原学院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他
第29条学校url:www.tyu.edu.cn。
第30条关于招生的咨询。
0351-83782270351-8378228
传真是0351-8378228。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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