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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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培养具有突出学科特长、优秀综合素质和品学兼优的拔尖人才,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化,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2023年继续开展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并参与北京大学等13所高校共同举办的“中国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以下简称“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办法
1.报名条件
报名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鲜明的学科特长,综合素质优秀,品学兼优,一定的培养潜能或个性才能,具备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潜在能力。
(2)高中阶段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证书。
(3)身体健康。
2.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为中学推荐与学生个人自荐相结合。武汉大学对部分中学下达推荐名额,并寄发推荐表。报名学生须于2023年1月10日12:00前登录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教育网非教育网),并将报名材料于2023年1月14日12:00前(以收件日邮戳为准)寄(送)达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23年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该表由武汉大学寄给中学,自荐考生可不提供)、联考范围内其他高校发放的自主选拔录取推荐表。
2.武汉大学2023年自主选拔录取报名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
3.高中阶段已修习课程的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成绩单)。
4.各种证书或发表作品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够展示个人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其中获创新大赛奖励或专利证书者需提供成果说明,出版著作者需提供著作原件。
除著作原件外,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材料须经中学盖章。所有材料不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资格审查及测试办法
我校2023年自主选拔录取在河南、湖北、湖南三省单独组织报名、测试(以下简称“单考省份”),在其他省份(西藏除外)通过十三校自主选拔联考进行选拔(以下简称“联考省份”)。
(一)单考省份(河南、湖北、湖南三省)
1.资格审查
我校按照自主选拔录取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获得自主选拔录取测试资格。名单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考生于2023年2月15日12:00前通过网上银行的方式缴纳笔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测试总分作为评奖的依据。
(1)笔试实行一卷制,不分文理科。
(2)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7日。
(3)武汉大学在河南、湖北、湖南设置若干笔试考点,学生在网报时可按照就近的原则申请考点。
(4)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其他证件无效)、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分为文化基础测试、综合能力测试,满分8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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