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注意事项:考场规则和考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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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是每个学生的重要时刻,为了保证考试的公平和顺利,考生必须遵守以下规则和要求:
1.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应在考试开始前25分钟,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社保卡(带照片)、驾驶证、护照、军人证等)进入考场。如果迟到15分钟以上,将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外语科目有听力考试的,应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后不准迟到者入场)。
2. 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携带2B铅笔,书写黑(蓝)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尺,橡皮等必需品(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都不允许带入考场。禁止携带移动电话、寻呼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通讯工具,以及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电子设备,也不准带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3. 英语科目的听力考试采用拉线广播和磁带录音的方式进行,考生无需自备收音机。英语听力考试没有备用的考场。
4.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号在指定的座位上就坐,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放在课桌左上角,方便监考人员核对。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规定的地方和时间内正确清晰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如果漏填、错填或字迹模糊,答卷、答题卡将作废。答卷、答题卡上不得做任何标记。
5. 考生答题时,不得使用红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签字笔等书写工具,否则答卷无效。专用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涂点,并且涂点要符合规范。
6. 考生必须在试卷或答题纸(卡)规定的地方答题,如果在草稿纸上答题,则无效。
7. 考生答题过程中,如果发现试题字迹不清楚,可以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但是不得要求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进行解释或提示。
8. 考生交卷离场的时间不能早于每门科目结束前30分钟,并且要将试卷、答卷、答题卡和草稿纸(放在试卷里面)一起交给监考人员,不得带走任何考试材料。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讨论。
9. 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互相交流,不准偷看、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故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不准传递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
10. 考试结束的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答卷翻过来,坐在原位等待监考人员按顺序收取所有的答卷,然后才能离开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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