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考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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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上海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两种形式:一是由上海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二是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报考市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市统考;如果考生只报考上海音乐学院或上海戏剧学院,可以不参加市统考。 市统考艺术类专业分为美术类、音乐类、表演类、编导类四个类别,各类别的专业考试时间分别为:编导类为2023年1月8日,美术类为2023年1月9日,表演类为2023年1月15日、16日,音乐类为2023年1月22日、23日。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在2023年2月中旬向在沪艺术类专业招生学校提供市统考合格考生的相关信息,包括名单、成绩、位次等。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只有获得市统考合格证或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才能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了提前录取批次外,还可以兼报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 另外,除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外,其他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的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所有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包括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上海市确定的高职(专科)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育路教育网高考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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