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募集要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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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募集要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顺利进行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综合评价、优秀评选。学校的招生工作受到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三条全称: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英文名:Beijing Normal University-Hong Kong Baptist University United International College,简称:北师港浸大,英文UIC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6401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金同路2000号。邮政编码是519087。
第六条学校水平:本科。
第七条学校性质:中外(包括内地和港澳地区)合作学校。中国:北京师范大学、香港:香港浸会大学是中国本土和香港携手设立的创新型大学。学校在课程设置上经过[香港浸会大学]的批准,在教学质量上接受[香港浸会大学]的指导,评价和监督,在教学上实施[英文]课。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颁发毕业证书:经大学夏季高考合格,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的希望毕业者,由学校颁发“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香港浸会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学位证书。退学者将根据情况颁发中途退学证书或写实学习证书。
第三章组织与作用
第十一条学校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和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负责广东省招生委员会一般高考入学政策的实施,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负责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委员会还将对招生录取的组织负责,在录取期间成立投诉小组,为考生投诉、投诉处理配备专职人员。
第十二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招生规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日常事务。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专科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学生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招生详细信息见招生信息网站。教育部根据相关规定,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需要增加计划以控制学生质量或调整考生专业。
第14条学校入学许可批次:
(一)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本科第一次评选(本科第一、二次合并的省区市进入本科第二次评选)
(二)在广东省,列入本科批次录取,按历史、物理考生投档案成绩优异;同时,在上一批特别类型的综合评价评选,根据考生按历史、物理综合评价的学校对广东省招生计划高到低的成绩进行评价。广东省考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方式、选拔程序、合格标准等按照我校《2022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
(三)学校音乐表演专业2022年福建省本科A阵、湖南省本科早阵(艺术非平行组)、安徽省艺术类两阵、上海市本科艺术类甲平行段、浙江省艺术类第二阵、山东省艺术类本科阵、广东省本科批次艺术类本科院校招收艺术类考生。
学校各学科录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入学办公室发布为准。
第五章采用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事务局关于招生的评选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评价德智体美劳动,优秀评选。
第16条投递率。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递规则及学生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文件调整比例。平行志愿批次,已投递我校的考生,英语单科成绩符合要求,思想政治德性考试合格,体检合格,服从专业调剂的,一律不予退还文件。
参加我们学校的入学考试,并通过广东省高考志愿系统的入学考试成绩,在高考特殊类型的入学大学综合评价志愿栏中我们学校的考生,学校将预先设定特别类型的综合评价合格。考生未能考上我校,不会影响随后本科的评分和录取。
第17条普通科的选拔条件:
对除广东省以外的全国考生,经思想政治品性考试和身体健康状态检查合格,高考成绩符合当地一本(本科合格的省区市当地一本)、高考英语单科成绩投递要求的,高校根据考生的要求,分为文史类(历史类)、理工类(物理类)根据考生评分总分的排名从上到下进行选拔。一般来说,如果评分的总分相同,那嚒高考成绩将优先考虑前者。
对于报考本科评分的广东省考生,学校将分历史、物理根据考生的投递成绩录取,在一般情况下,投递总分相同,高考成绩排名前者优先录取。
一般情况下,对于报考我校2022年实施的专项录取高校综合评价志愿栏的广东省考生,原则上要求高考成绩达到专项录取控制线。对于在高考中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可以在特别录取控制线30分以内,以考生综合成绩总分进行录取。在入学考试中,根据各学校的历史、物理、考生的综合成绩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高到低(考生高考成绩、本校入学考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比例,入学考试要求及相关招生工作,见学校《2022年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合格的情况下,综合成绩相同但不能同时合格的情况下,首先以高考成绩为基础,高考成绩也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本校入学考试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高考成绩的顺序合格。
第十八条全国除广东省提前合格批次外,在发放普通类专业文件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发放规则发放文件后,考生在符合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的基础上,实施“分数优先”评选原则根据分配分数总分的顺序从上到下进行分配。决定分数合计排名高的考生的第1专业志愿,达到定员后,依次看该学生的下一个专业志愿。内蒙古自治区也在进行,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全部不合格的情况下,按照专业调整的情况下,根据考生评分总分的排名情况,从上到下的招生计划有空,分配给符合专业要求的专业,否则将受到退学处分。
第19条普通类专业高考英语单科成绩的投递要求:
除广东省外,对于高考英语单科满分为150分的省区市,考生报考外国语言文学类大类时,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报考其他大类或专业时不低于100分。此外,海南省考生还需要达到100分以上的原英语单科分数。
本校所有学部都开设了“英文”课程。非英语圈的考生请谨慎报考。
第二十条音乐表演科的选拔原则。
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度普通高中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音乐学专业省统一考试。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要达到学生籍贯省市所在批次艺术类本科文化合格控制分数线,专业省统考成绩达到学生籍贯省市相关要求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要低于80分(150分满分制)
省级招生考试机关实施平行志愿的,实行其投递方法,根据投递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省级招生考试机关不进行平行志愿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按照招生计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省统一考试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高考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50%)100)文件遴选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英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我校于2021年在广东、福建、安徽、上海、浙江实施平行志愿文件评选;湖南省不实施平行志愿录取;2022年各省市音乐表演简档方式以各省市招生规定为准)
我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等7个省市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器乐种类有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单簧管、打击乐器、小号、小号、喇叭、圆号、圆号、长号、长笛、长号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仅在广东招生,培养方向是美声。美声唱法以外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22年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新高考改革省录取科目要求:我校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市录取科目要求参照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市招生官网。
在广东省,报考本校本科水平考生,高考总成绩中所列的三个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相对应的三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政策性加分: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校实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公布的加分项目和分数。积分分数适用于投递和专业文件。
第二十三条学校采取专业大分类和专业的方式进行招生。北师港浸大大分类招生专业领域分流工作以学生为中心,志愿优先,优先选拔,原则上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前完成专业确认,使学生能够按照第二学期相关的专业培养方案开始专业学习。学生入学后可以深入了解各学科和专业,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学习情况,自主分流专家志愿。学校各院系专业分门别类评审组在个人意愿、个人能力、学业成绩、个人作品集、个人陈述、小组面试、老师评价7个标准中,选取一些作为本招生大分类的专业分门别类选拔标准,综合确定专业分门别类评选名单。
学校设有专门的政策。总体而言,学生可在大一学期根据教务处的时间要求,申请成为专家。学校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教育资源,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允许部分优秀学生申请专业调整。普通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艺术专业学习。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学习。
第六章采用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校合格者的体检标准及新生体检标准为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中关于中止b型肝炎项目检测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对有关系障碍的考生,应当生活自立符合报告的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符合合格标准的,正常录取。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体检中有关取消b型肝炎项目检查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接受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入学录取的专家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籍为专家
第7章新生的注册和修改
第二十六条学校夏季高考合格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费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者,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办理。
第二十七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学生在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进行重新审视。凡在报名和考试中有虚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学籍。新生复检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8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学校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改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高等教育中外合作业学收费管理办法》(粤发改规[2018]7号)有关要求制定执行。
学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学费:每个学生年级10万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每年级学生12万元
住宿费:
二人之间:6400元/学生年级
三人之间:4000元/学生年级
四人间:3500元/学生年级
上级部门公布新建房型收费标准的,按照新标准执行,收费细则参照学校网站。
第9章学生支援政策
第二十九条学校设立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详见学校《2022年UIC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学校对珠海籍本科新生设置学费减免政策。详见学校《2022年UIC珠海籍本科新生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第30条在学奖补助金
学校设有国家政府系、学院系和捐赠系奖学金,鼓励学生在学业、社会实践、全员发展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感动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冯幂均先生国情国学教育优秀学生奖学金、许嘉璐全人教育奖学金、校长荣誉奖学金、院长推荐奖学金等)由学校本科生奖学金委员会按照学校奖奖学金的具体规定评定。
第10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和申请
第31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756(3620011、3620022、3620033、3620044、
传真号码:(0756、3620047
邮箱:admission@UIC.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UI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admission.UIC.edu.cn/
微信公众号:北师港浸大招聘办公室
第三十二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相关申请。
联系人:罗老师
监督电话:(0756、3620332
邮箱:graceyanluo@UIC.edu.cn
第11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学校招生委员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学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系招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执行。该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校招生委员会。本章程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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