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2年入学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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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2年
1.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年度品学兼优,可向学校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生/年级)评选。
2.普通高中令人感动的奖学金。年度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普通高中国家感动奖学金(5000元/学生/年级)和普通高中自治区感动奖学金)6000元/学生/年级)评选。
3.普通高中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普通高校国家补贴评选,资助标准分为三个阶段。1等4000元/学生/年级、2等3300元/学生/年级、3等2600元/学生/年级;普通高校自治区人民政府补助金,补助标准分为三个阶段。1等3000元/学生/年级,2等2000元/学生/年级,3等1000元/学生/年级。
4.劳动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向学校劳动学费补助岗位申请,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报酬。
5.服兵役学生的国家教育援助。应征入伍义务化兵役,招募军官,对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进行学费代偿、国家补贴代偿、学费减免。学生人均年最高在12000元以下。
6.就业创业补贴。有就业希望,积极开展就业活动,满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人或享受出生地补贴等条件之一的毕业年度中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贴。
(三)学校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办理审核合格的入学手续,登记学籍;经审查,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违反其他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情况的,取消入学资格。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核。审核主要包括:
1.录取手续、手续等是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
2.取得的聘用资格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态是否满足报考专业或专业课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满足录取要求。
复检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确定为复检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不登记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检结果显示,学生身心状态不适合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在家休养的,可按照学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四)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办理入学手续。所以不能按期入学的话,必须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没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届满前向学校申请入学,经学校审核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超过取消入学资格期限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没有因不可抗力而延误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取得教育教学计划的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满足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出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五、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3-2517225(电话)、0903-2513505传真)
联系方式: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室
学校官方网站:https://www.htnc.edu.cn/
邮政编码:848000
电子邮件地址:htnczj@163.com
该章程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招生委员会解释。适用于2022年普招工作,经上级审批后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学校原有的招生相关制度规定,如简章等与该章程不一致,则以该章程为准。本章程公布后,遇到级有关政策或规定发生变化的,以级最新政策或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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