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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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普高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及《教育部》关于招生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是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全称: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604,学校各招生省(自治区)代码依据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准。
第四条学校为省属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位于江苏扬州,占地1000余亩,在校生12000余人。学校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技术技能强,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
第五条授予学历的学校名称为“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对要求在规定年限内毕业该学科的学生,授予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化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学校招生组织的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以及第三方复数的监督机构,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省高考人数、学生质量、区域和谐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学生人数和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采用规则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学生的情况确定提交文件的比例,按照希望按顺序投递文件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1。根据平行志愿投递文件的批次,文件调整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
符合学生所在地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
第十二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授予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身体检查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特殊专业身体检查和要求)大学不要求新生的男女比例。1.身体健康(传染病、心脏病、哮喘病史、正常肝功能)端正的相貌,严重的痤疮、痘印、颈、手、臂、小腿等暴露部位明显无疤痕、痣等。色盲,色弱,斜视,弱视,纹身,无腋下,无“O”型腿或“X”型腿;男子173厘米到185厘米,女子163厘米到175厘米。3.双眼矫正视力(C字表):男性0.7以上,女性0.5以上。
第十三条考试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根据高校招生和有关省(自治区)的要求,实施学校责任、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遴选体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和优秀遴选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的公布。严格按照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有关规定录取,其他省(市)按分类编码录取。
第十七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有关规定确定分配比例。如果学生不够,参加平行大学志愿招生(包括大学志愿)或按规定抽取另一志愿招生。
第18条对于合格者,“分数优先,按照希望”进行选拔。如果评分相同,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聘主管部门发布的序列化规则(或序列化),从上到下进行评选。考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未作出明确的同数排序政策的,普通类专业,按顺序,与数学、数学单科成绩、语言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相同的,结合综合资质评价进行排序。艺术、体育类专业,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课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如相同,结合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综合排序。不遵从专业调整,不满足专业的选拔条件等理由不能合格的情况下,作为退学处分。
第十九条所有学科不限制考生的外语,但学校公共外语课仅限英语。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条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苏价费〔2004〕158号、苏价费〔2007〕210号、苏价费〔2008〕222号、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文件)按学年收费。文科4700元,工科5300元,体育4800元,艺术类6800元。
第二十二条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检查。复检结果不合格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发现虚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励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勤勉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建设档案立卡学费减免等助学体系。奖学金最高可达8000元/生/年级,奖学金最高可达4300元/生/年级,每年获得各类奖学金人数占全校总人数的50%以上。我校录取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学生出生地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5条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毓秀路88号。
邮编是225000
咨询:(0514、87431888、87431880。
招聘传真:(0514、87431880。
学生监督电话:(0514、87437755
招生督导岗位:yzecho@126.com是的
学校url:http://www.jstc.edu.cn/来修改标记元素的显示属性。
学校入学情报http://www.jstc.edu.cn/zs/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约通过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各种媒体摘录公布的规约内容,如理解错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规约为准。
第二十七条本校以往关于招生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冲突的,按照本章程,原政策、规定立即废止;如果遇到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的变化,以变化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本规则由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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