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最低工资标准2022最新调整贵港最低工资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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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港最低标准为全日制就业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15.3元/小时。一、贵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一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1】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市区、及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17.5元/时。【2】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月,15.3元/时。【3】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14元/时。二、病假工资规定1、员工因病或非工作受伤,病假在6个月内的,按其连续工作年限长短支付病假工资。其标准为:1、工龄不满10年的,为本人工资(加班补贴、奖金、补贴、物价生活补贴除外,下同)的50%。2、连续工龄在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3、连续工龄在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工龄在30年以上的人,是本人工资的80%。2、员工因病或非工作受伤,连续病假6个月以上的,按其连续工龄长短支付疾病救济费。其标准为:1、工龄不满10年的,为本人工资的40%,工龄在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我工资的50%。2、连续工龄在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算。3、工龄在30年以上的,为本人工资的70%。3、员工因病或非工作受伤的,病假期间物价补贴照发。例如,职工病假工资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4、疾病救济费与物价生活补贴之和低于本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按照本地城镇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支付。三、加班工资的规定依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工资150%以上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工资的300%以上的工资报酬。即,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日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在休息日安排劳动不能代休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的时间或者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在法定休息日安排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另行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时间或日薪标准300%的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劳动时间的,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支付工资,不低于本人法定劳动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劳动时间的劳动制,其综合计算劳动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劳动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劳动时间,应当按时支付以150%比例延长劳动者劳动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期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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