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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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选拔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中的有关招生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直辖市、自治区)班组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不一致的,以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五条全称:安徽中医药大学
第6条学校代码为10369
第七条学校水平:公立本科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地方特色高水平大学。
位于合肥市龙子湖路350号(少荃湖校区)合肥市梅山路103号(梅山路校区);合肥市史河路45号(史河路校区);位于合肥市寿春路300号(六安路校区)
第三章组织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就重大事宜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二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学校招生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13条国家教育部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最新有关文件精神实施。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学科及计划数为准。
第五章采用规则
根据第十四条[教育部]的要求,学校招生,按照“学校责任、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监督”录取体系,按照高校本科招生实施细则,保持考生德、智、体、美、劳五项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五条合格时,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级招生事务局的配分为标准,按照“配分优先(含政策加分)、按志愿”的方式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水平差。在专业的选拔中,适用大学修学能力考试的顺序。在没有排名成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分数的成绩进行专业学科的合格。
第16条对“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政策予以认可。
第17条根据发放平行志愿材料的批次,原则上招生材料的发放比例为1:1。
第十八条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遴选规则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九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递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本科招生录取,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华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学生办公室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一条对农村注文定向免费响应医学生等类型招生教育部,执行安徽省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合格结果由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三条报考建议:我校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考虑到没有其他语言教学条件,非“英语”语言考生在报考我校时应慎重考虑,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外语学习;护理专业的应试者,为了不影响今后的就业,需要考虑身高。
第二十四条体检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见教育部,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未如实填写过去病史或在体检中造假的,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给予退学处分。
第六章赋予资格
25条完成学业通过考试的,授予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七章入学、复检、收费、奖励、资助、减免
第二十六条通过本校的新生,必须在本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必须事先请假准备。如果不向学校请假或逾期,则视为放弃入学。学校在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检(包括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检查等),对不合格者进行复检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发现虚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学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七条学费严格适用国家文件规定,学费按皖发修订费〔2021〕348号文件,住宿费按教计〔2006〕15号文件分别征收。费用经省物价管理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如果有变更,以最新的物价管理部和教育担当部的文件为基准。
第二十八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和社会捐赠专项奖学金,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学习奖学金、困难补助金、减免学费等多元支持政策,经济困难新生登记“绿色通道”。
第二十九条高校推荐在校期间成绩显著且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考试进入硕士课程。
第8章附则
第30条入学咨询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安徽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少荃湖校区)
邮政编码是230012(少荃湖校区)
咨询电话是0551-68129059。
19855187001 19855187002 19855187003
监督电话:0551-68129047(安徽中医药大学纪委办公室)
网站描述:http://www.ahtcm.edu.cn(安徽中医药大学
http://bkzs.ahtcm.edu.cn(安徽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网
第31条学校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对以安徽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违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无其他情形的,学校另行公告。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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