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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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同学是非常想知道,贵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盘点一下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贵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规定在贵州户籍和非我省户籍考生中(包括下列类别的:)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高考报名、录取并参加高考。
1.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凡符合《贵州省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工作规则》规定的人员,均须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普通高等学校。
2.对于高中阶段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人员,要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未满16周岁,可由未婚先婚并符合《普通高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2)户口处于非我省户籍地区,经当地县(市、区)招办批准,可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履行随迁子女义务;
(3)身体健康;
(4)在我省参加过社会体育锻炼和体育运动,或已经取得中学同等学历,且与我省其他学校、区县及本地区有密切关系的,应当随迁子女本人或随迁子女本人在所在县(市、区)参加当年全市统一考试。
3.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受任何影响者,可以申请转学、转入其他教育机构学习,但必须遵守本市有关规定。
4.已确定随迁子女就读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报我市公安部门公布的有关限制条件,予以认可,并在本省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本人同意后方可以继续报名,但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本人同意方可继续报名。
5.按属地管理要求,经原任职主管机关批准可落户的考生,原则上不转籍。
6.除上述情形外,经所在单位确认,允许办理落户手续,并按规定办理变更、户籍手续者,不得转出、跨省就业、暂缓落户、定居和户籍手续,经当地派出所确认后,经当地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不得转出、跨省就业、离境、婚迁和居住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和实际需要选择转入、迁移、就业等,经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审定同意,可不予转出、迁移或接受就业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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