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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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教育考试院、山东省教育委员会公布了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如下,大家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东做好2020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发布如下:
1、公布通知。
(1)为规范高考招生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规范考生填报志愿、录取工作流程,确保信息采集准确、准确。
(2)严格执行省(区、市)教育考试招生办公室要求,经研究决定,本省(区、市)教育考试招生办公室确定的考生各科类均需参加相应类别的统一考试报名和考试;不得兼报其他类别院校的专业。
(3)调整我校“春季高考”招生专业安排方案和校考成绩。
(4)加强综合评价考核。具体实施办法由省、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订并实施。实行新冠肺炎防控常态化常态化办法(如河北、江苏等)。
2、进一步细化考点、考点、考场周边安全。
3、认真研读招生院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
4、严格控制调档比例。原则上在调档前,省级招办将投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凡调档时出现不符合所报专业调剂条件或被退档的,要及时与原报考批次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查。对因违反招生章程而退档的考生,按《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加大疫情监测力度。对于我省高风险地区以及有疫情影响的学校和专业,采取联合开展复查、通报制度,并公布相关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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