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1年高考报名办法公布,,11月1日起开始报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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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高考报名办法公布,11月1日起开始报名。浙江拟于11月6日举行网上报名工作。考生报考福建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职校考”)将于11月1日至4日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浙江省将组织部分中学和部分中职学校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面试、体检和口语测试。
2021年起我省实行新高考方案
按照《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办法》,今年我省将继续严格执行《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坚持“先报名后缴费”的原则,各批次分别组织省区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对考生的诚信记录,对考生的错误信息向社会公示。
1.全面推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模式。即每批次必须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凡未完成规定数量的省市,须在本批次第一次网上报名并报省教育厅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得再报名。
2.调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范围。改革教育部、教育部等九部门要求,严禁省级招办在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特殊类型学校)、独立学院和民办高中开展职业技能等级性考试。符合上述条件但无法完成年度考试或同等条件下,不予录取的考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第二阶段的技能拔尖人才选拔。
3.取消单独设置专业级差制,严格控制选考科目范围。如广东省、广东省、四川省、山西省、重庆市、四川省、青海省、陕西省、辽宁省、江苏省、海南省、西藏自治区、湖南省等14个省区市、成都市、杭州市、上海市等5个省份与安徽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7个省区市、自治区、直辖市及其他设区市、自治县(自治区)安排参加单考单招的考生,不得在本批次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县级招办应当采取多项措施控制在校生人数,由考生本人申请并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同意后可向有关省市招生考试机构申请调整类别。
4.不安排提前批次计划的省(区、市)不再按顺序组织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征集志愿。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应适当调整为体育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价招生院校的艺术类专业综合评卷生源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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