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学费上调20.2%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 时间:
- 浏览:0次
- 来源:土土文章网
广东省发改委16日正式印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公布了广东省公办普通高校各层次学校、各学科门类每生每学年的学费标准。记者注意到,这一方案的学费标准增幅为20.2%,比听证会方案一的约17%稍高,但低于方案二的约26%。新的学费标准从2023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实施,对于已经入学的老生,仍按照原来的办法执行。
具体来看,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学年的学费为2023元,理工外语(课程)体育类专业为2023元,医学类专业为2023元;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含试点单位)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为2023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为2023元,医学类专业为2023元;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院校文科类专业为2023元,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为2023元,医学类专业为2023元;高职院校文科类专业为2023元,其他专业为2023元。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的学费标准在具有博士授予权本科院校学费标准的基础上再上浮10%;农学类专业学费按理工外语体育类专业学费标准的80%收取。
广东省发改委表示,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是为了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需求变化的需要,同时也考虑了广东省“十三五”时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水平。调整后的学费标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部分沿海发达省份水平。
分享到: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