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下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考试招生简章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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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江苏省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11所高校在江苏省内继续进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4月1日至15日,符合江苏省普通高考及综合评价改革考试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以按照考试院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6月10日至22日,考试院校结合本校相关学科、专业特色和培养要求,对具有不同学科特长的考生进行考核。6月27日至29日,入围考生用动态密码卡登陆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或填报综合评价录取等高校志愿。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填写综合评价录取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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