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仙游县小学和中学招生入学的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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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入园工作,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执行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莆田市教育局关于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实施的通知》(普教[202022]14号)和莆田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普田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实施细则》的通知(普教[20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仙游县2022年各级各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新*代****思想和***精神为指导,全面***的教育方针,推动“双减”政策落地效应,进一步完善学前及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政府法定责任,保障依法接受适龄少年儿童平等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招生入学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基本原则(一)坚持义务教育“按照户籍所在地划定区域,不考试就近入学”原则各乡镇(街道)综合考虑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情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从当地实际出发要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区域范围,健全公平就近入学管理机制。在教育资源相对均衡的地方,一般实行单校区划。在教育资源配置不平衡、择校冲动强烈的地方,已经统筹区域划分、学校容量、生源分布、交通状况等因素,稳妥实施多所学校招生。所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均不得进行或变更小学、中学入学考试。在任何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受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或劝告其离开。(二)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坚持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扶持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着力缓解“进公办难、进民办高”问题。(三)坚持不超计划、不超规模原则的所有学校应严格按照县招生委员会(简称县招委会,下同)批准的招生方案招生。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数量应当按照县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数量招生,不得超出计划,不得超规模招生,不得提前招生。(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各校通过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全面公开招生过程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当对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招生过程的监管,严格新生入学条件,严禁违规招生,确保招生公开、公平、公正。三、招生办法(一)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加强学前教育阶段招生管理,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全面缓解“入园难”问题,并逐步解决“入园难”问题。规范各幼儿园招生秩序和办园行为,严格控制班生数额。各乡镇(街道)领导辖区内幼儿园,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及时公布当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时间、收费标准等,接受社会监督。幼儿入园年龄为3岁(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1.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事先掌握和预测适龄幼儿情况,指导所属中心小学,幼儿园科学制定招生方案,以各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园为核心要积极建立延伸到区域内各建设村(社区)的学前教育网络,让幼儿就近入园。2.县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鲤鱼中实验幼儿园的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经县招委会批准实施。3.鲤鱼城街道办事处及鲤鱼南镇范围内其他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由各幼儿园制定,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后报县招委会批准实施。4.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严格执行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严格控制班组名额,各乡镇(街道)积极督促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改善开园条件,共同满足辖区内进城务工人员包括拆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报名时间:各校招生统一按照《仙游县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日程表》(详见附件2、进行,不得提前招生。1.小学一年级招生年满6周岁(含2015年9月1日lt、gt,2016年8月31日lt、gt,出生)儿童(除徐学对象外)100%按时就近、无考试进入小学,未满6周岁儿童不能进入小学。班生的名额严格控制在五十人以内。县实验小学招生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备忘录,由学校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准实施。城西中心小学、城东中心小学、实验小学分校招生方案制定后,由鲤城街道办事处汇出总统,经“县招委会”批准实施。兰溪第一小学、飞山第一小学、飞山第二小学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征求相关乡镇(街道)意见后报县招委会批准实施。县第二实验小学、第三实验小学招生方案学校制定后,由鲤南镇负责总统筹资,经“县招委会”批准实施。莆田学院附属实验小学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征求鲤城街道办事处意见后,经莆田学院、莆田市教育局同意,一并报县聘委批准实施。其他学校招生方案由属地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统筹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准后实施。2.7年级招生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坚持按照免试、就近、统筹的方式组织入学,班生名额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具体招生方案由各乡镇(街道)领导学校制定,经“县招委会”批准实施。鲤鱼城街道辖区内学校继续实行多所划一招生,积极推进计算机配置录取,促进入学公平。符合推广区内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报名,采用计算机随机配置和统一配置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学生仅限一所。报名人数未超过报告学校招生计划数的,由该校一并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所报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计算机随机选拔。未被报告学校录取的学生,向鲤城街道办事处申请学位,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安排到留有学位的公办学校。仙游一中教育集团根据县政府会议纪要[2014]22号对榜头镇泉山村籍小学毕业生进行招生,将符合条件的泉山村籍小学毕业生一并纳入仙游一中多所学校招生范围。未被派遣的学生统一计划进入仙游一中组校内就读。仙游一中,仙游华侨中学部试点中高中衔接“实验班”,招生方案按照市教育局批准执行,七年级招生方案由学校制定,征求属地乡镇(街)意见后,报县招委会批准实施。其他学校招生方案由属地乡镇(街道)统一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准后实施。仙游一中、仙游华侨中学、第一道德中学、仙游三中在2022年秋季完成本推广区招生任务后,其余学位可面向全县招生。3.民办学校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2022年普通中小学实施招生的通知》(闽教基〔2022〕14号)和莆田市教育局民办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减少招生规模不增加的要求,严格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完善计算机随机配置录取办法,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在县域范围内招生属于市级审批或者寄宿制学校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可以适当扩大招生范围,但一般不实行全市范围的招生。仙游县民办学校7年级招生按照莆田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在莆田市教育局网站报名,每名学生有1所学校的限制,被报名学校未合格的学生,在辖区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注册学位按照当地有关政策规定统一安排在拥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七年级招生方案由各民办学校制定,报县招委会批准实施(具体方案由市教育局公布后另行通知)4.特殊群体进入各乡镇(街道),学校要做好控制辍学保护工作,依托学籍管理体系,健全完善失学辍学学生工作台账,做好劝退工作严防学生无正当理由长期请假事实上退学,加强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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